得州總檢察長辦公室今日對Meta旗下的臉書提起訴訟,指控這家社交媒體巨頭所使用的面部識別技術違反了該州隱私保護法,未經他們同意收集了成千上萬得州居民的生物特徵數據。據悉,面部識別技術是一種將人臉掃描轉化為可識別數據的技術,但該技術的普及也使得隱私保護和公民權利問題爭議頗大。去年11月,臉書表示將關閉其面部識別系統,並刪除超過10億用戶的面部掃描數據。去年2月,臉書在一宗類似訴訟中與伊利諾伊州達成了6.5億美元的和解協議。最新訴訟是在得州馬歇爾的一家州法院提起的。得州總檢察長帕克斯頓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是大型科技公司欺騙性商業行為的又一個例子。臉書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